由於市場對文化內容的需求量大且更加多元,文策院以「文化新創加速器」(下稱「本計畫」)建立創作者、經營者和投資者三方資源對接的媒合平台,每期招募新創團隊,協助促成軟硬體實力整合,實現創業規劃與創新服務,活絡臺灣文化內容創新創業生態系的發展。
本計畫提供培訓課程、專業諮詢、社群交流活動、新創媒合大會和國際交流機會等各項資源,建立新創團隊從起步到邁向國際的完整孵育支持,協力加速產業數位轉型升級和扶植產業發展,進而帶動民間投資的動能,開創「文化新創」新風潮。
申請者須為從事文化內容產業之個人、團隊,或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獨資事業、合夥事業、有限合夥、公司、法人或團體。
曾獲得本計畫支持者;曾以相同或類似計畫,獲本院、文化部及其所屬機關(構)或文化部補(捐)助之財團法人、或受文化部監督之行政法人(例如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、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等)支持者,不得申請。
(※文化內容產業:包含但不限於流行音樂、出版、影視、遊戲、漫畫、動畫、時尚設計、未來內容、表演藝術、視覺藝術及其他)
申請者所提出之產品或服務發展程度至少有雛型(Prototype)而具有商業模式可能性。
報名內容一經送出後,即不再接受任何修改或抽換上傳文件。申請者於本計畫報名之案件數均以一案為限。
國際資源對接:入選者可參與本院所規劃之國際展會、競賽、加速器或多元資金平台。
本計畫入選者,需配合完成本院所規劃之新創營運課程、專業諮詢、社群交流活動及新創媒合大會等全程活動,並於指定期間內繳交活動參與心得報告及相關文件。
※本計畫詳細規定及注意事項,請參作業要點及附件一、報名須知及應繳交文件說明。
*申請者請確認計畫所有成員都已詳閱並同意。
聯絡信箱:startups@taicca.tw
聯絡電話:02-2745-8186 #3955、#3951、#715、#3956、#2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