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來內容屬前瞻性產業,目前國內外各科技大廠已紛紛投入進行設備研發,已可預見其未來發展潛力,為促使更多業者投入新型態內容作品或服務開發,文化內容策進院辦理「未來內容製作支持計畫」,提供部分開發資金,降低開發成本與風險,提高業者投入未來內容產業開發之意願。
依中華民國法律完成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本國公司、獨資/合夥(行號)事業體、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、大專校院、學術研究機構或團體。
提案類型:
運用既有技術或新技術所開發之新型態文化內容作品或服務,且作品/服務需已具備原型。
團隊組成:
提案團隊須有創意總監及技術總監。執行期間未經本院同意,不得更換總監人選或主要合作團隊。
市場規劃:
需提出市場分析報告,並說明未來市場通路規劃。
智慧財產:
提案人需擁有或取得提案開發所需之智慧財產權,並擁有計畫製作成果之完整權利。
結案時提出發行或行銷計畫,且結案成果獲 2/3 委員評定優良者,將額外發給新臺幣 50 萬元獎金(含稅)。
報名期間:即日起起至 2022 年 7 月15 日 23 時 59 分止。(以線上報名系統資料上傳時間為準)
報名方式:請至「報名系統」( https://dash.taicca.tw/dash/brd/fcm-111/prj/create)填寫線上報名表,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文件上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