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3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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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 ESG for Culture 影響力展會

文策院 ESG for Culture 影響力中心倡議與推廣 ESG for Culture 理念與精神,並作為企業與文化內容業者的專業媒合平台,媒合不同產業與文化內容業者多元面向之深度合作,亦促成有利展現文化內容影響力價值之環境,結盟擴大ESG for Culture專業服務生態圈,共同壯大臺灣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發展。

本次 ESG for Culture 影響力展會涵蓋企業與文化內容業者共創案例對談與展覽2大部分,將呈現如何結合文化內容、社會影響力與商業價值,創造出具有ESG 影響力的行動或作品。今年度特別邀請興富發建設、峻揚紙業、富蘭克林文教參與對談,分享創新合作模式,另有 18 家文化內容業者展覽合作內容與台上 Pitch,帶您了解企業如何透過文化影響力來共創 ESG 行動方案。歡迎對文化內容與ESG議題感興趣的企業報名參加,一同見證文化內容產業如何推動社會與經濟發展。

✦ 報名網址:https://tcca.io/cc00E7niu

內容徵案

2022-06-01

「2022 年未來內容製作支持計畫」即日起至 7 月15 日止受理收件

要旨

未來內容屬前瞻性產業,目前國內外各科技大廠已紛紛投入進行設備研發,已可預見其未來發展潛力,為促使更多業者投入新型態內容作品或服務開發,文化內容策進院辦理「未來內容製作支持計畫」,提供部分開發資金,降低開發成本與風險,提高業者投入未來內容產業開發之意願。

申請者資格

  1. 提案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
    • 曾獲本院「未來內容原型開發支持」且為原計畫後續製作,或曾獲本院「新創加速計畫」等計畫支持之後續計畫。
    • 依中華民國法律完成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本國公司、獨資/合夥(行號)事業體、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、大專校院、學術研究機構或團體。 

       

  2. 提案人如有本計畫作業要點第3點第2項所列9項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請或獲得本要點支持金。

提案要素

  1. 提案類型:

    運用既有技術或新技術所開發之新型態文化內容作品或服務,且作品/服務需已具備原型。

  2. 團隊組成:

    提案團隊須有創意總監及技術總監。執行期間未經本院同意,不得更換總監人選或主要合作團隊。

  3. 市場規劃:

    需提出市場分析報告,並說明未來市場通路規劃。

  4. 智慧財產:

    提案人需擁有或取得提案開發所需之智慧財產權,並擁有計畫製作成果之完整權利。

支持金

  1. 每案支持金以新臺幣 250 萬元為上限。
  2. 每案支持金總額,不得逾計畫總預算及實際總支用經費之 49%。
  3. 製作費不得低於提案計畫總預算及實際總支用經費之 60%。
  4. 本案支持之經費不得使用於資本門、房屋租金、空間管理費、行政管理費,及其他非執行提案計畫之必要支出項目。

獎金

結案時提出發行或行銷計畫,且結案成果獲 2/3 委員評定優良者,將額外發給新臺幣 50 萬元獎金(含稅)

報名方式

報名期間:即日起起至 2022 年 7 月15 日 23 時 59 分止。(以線上報名系統資料上傳時間為準)

報名方式:請至「報名系統」( https://dash.taicca.tw/dash/brd/fcm-111/prj/create)填寫線上報名表,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文件上傳。

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