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臺灣文化科技產業發展與現況反思」諮詢會

2023-10-24

產業諮詢會
「臺灣文化科技產業發展與現況反思」諮詢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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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議時間:2023年9月14日(四) | 9:45-12:30

會議地點:本院108會議室

會議主席:張文櫻副院長

與會人員:

外部委員:何珮琪委員、林業軒委員、黃茂昌委員、葉心宇委員、蔡宏賢委員

院內代表:張文櫻副院長、李懷瑾處長、林喜雯處長、康惠娟組長

 

【諮詢會議紀錄】

  • 國際合作之臺灣文化科技產業現況分享
    • 內容端:
      • 進行內容IP題材開發時,可以挑選無國界或普世性的議題作為內容IP的題材(如人權等議題),使內容敘事更具國際性;或是與具有國際知名度的IP合作(包含如故宮、巴黎聖母院等國際IP),因已有了解其IP的基礎觀眾市場,於進入國際市場較容易引起國際觀眾的共鳴。
      • 建議於內容開發時,針對內容題材的表現力,結合不同的科技應用方式(如AR、MR或VR、4D view等)來達到內容創新。
      • 與國際知名內容IP合作時,原IP創作者對於授權作品之內容呈現會有諸多考量,建議洽談授權應用之內容端業者需留意授權開發後的作品,需要符合原IP之品牌形象。
      • 如要往國際市場進軍時,於進入市場時需要思考如何將原具有在地化元素或議題的內容IP,透過創新表現、合適的品牌包裝等方式推廣至市場,來提升國際市場之接受度。
      • AI創作將是未來文化科技內容發展的關鍵之一,未來若可持續增加臺灣元素相關內容資料庫,促進AI技術學習,將可使讓AI創作更具多元性,亦有助於產業未來的應用。
      • 因AI技術發展快速,而AI內容版權的各國法規規範不一,建議未來如需要運用AI協助內容製作及進入國際市場時,AI內容版權問題是需要留意的。

 

    • 市場端:
      • 臺灣文化內容業者現階段在品牌建立、資本合作、國際巡迴與國際共作能力仍有許多可以成長之處,建議文化內容業者需要先足夠認識自身內容題材、國際市場現況、國際內容合作及交易模式等,設定目標後投入市場進行驗證及修正,來提升國際合作實戰經驗。
      • 臺灣市場對於文化科技展演內容仍較不熟悉,從事該領域之文化內容業者往往需要投入大筆預算進行行銷推廣,促使市場消費者能了解其展演內容後,進而去消費。另因國內消費客群現階段尚未養成,使得業者企劃其展演內容時,需考量觀眾消費習慣進行調整(如展演內容之票價設定等),來吸引及增加消費。
      • 於國際市場的拓展,臺灣業者除了需思考原先內容IP的創意開發、資本合作等,其市場行銷也是很重要,建議需思考其IP如何包裝是很重要的。

 

    • 產業人才端:
      • 於產業人才養成,文化內容業者的內容作品需要有穩定的變現能力,使公司可以獲利,以穩定獲利營收,產生對等利潤給產業從業人員,進而吸引及帶動更多更好的人才投入產業。
      • 臺灣未來作為文化科技合作的實驗平台是一個好的概念,透過導入臺灣科技資源,積極與國外產業人士或單位合作,掌握國外產業發展趨勢,進而將Know-how落地在臺灣,來累積出能夠變現的內容IP。

 

  • 未來文策院的建議
    • 產業人才培育與資源媒合相當重要,文策院過往已有挖掘出潛力人才團隊及推動媒合機制,未來建議文策院可以加強有效的媒合方式,除了原有的資金媒合外,亦可協助如故事題材、品牌、場域等方面的不同資源媒合,協助產業更加成長。
    • 在國際合作上,考量各國法規、國際代理等情況皆不同,且國際代理及授權機制較為複雜,國內業者於內容IP開發或代理時,會需要相關授權知識的協助,故建議文策院未來針對這方面能有相關協助機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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